江苏土地开发强度已超20% 探索综合效益最大化
近日,全国土地利用管理工作会议在苏州召开,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出席会议并讲话,副省长陈震宁致辞。记者从会上获悉,江苏土地开发强度超过20%,居全国各省(区)之首,土地资源要素配置面临开发强度高、规划建设空间不足、后备资源短缺等多重压力。如何让土地效益最大化,使“寸土”生“寸金”,我省一直在进行探索。
向下挖潜,综合效益最大化
位于苏州金鸡湖畔、总占地150亩的苏州中心,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的整体开发城市综合体,地上空间容积率达6.7,总建筑面积约113万平方米,其中地上建筑69万平方米、地下建筑44万平方米。面积达5万平方米的屋顶花园及空中通道,使之成为国内规模最大的空中生态花园。
“在规划之初,我们就充分考虑利用土地立体空间,跨地块、跨街区整体规划地上、地下空间,统一整合地面、地下道路及空中通道。”苏州中心项目负责人介绍,项目在地下二层设置了地下市政环路系统,按市政道路标准建设,地下一层与轨道交通一号线、三号线车站出入口无缝对接,和已建的东方之门地下空间贯通共享,并设置地下货运系统,将主要交通流量导入地下。地下二层至四层共设置6000个停车位,极大缓解地面交通压力,地下还设置了市政集中供冷供热系统。地面配置单循环车行道、公交车道、步行街。地上空间设置建筑连廊和空中通道,贯通项目屋顶花园和金鸡湖湖滨景观。
土地资源同样十分紧缺的南京也把目光投向了地下,在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中,该市不光安排了地下空间开发用地项目,还根据地下空间不同的规划用途,分别采取划拨、公开出让及协议出让方式分类供地。扬州市国土部门结合人防工程建设,引导新建小区人车分流,开发利用地下空间,支持建设了荷花池水下停车场、广陵区人防地下综合空间等一批重点工程,形成了地下空间综合利用的示范效应。
向上增地,提高土地承载力
向空中要地,持续推进高标准厂房建设与使用。我省早在2012年就出台了《关于鼓励高标准厂房建设 促进产业集聚规模发展 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见》,推进功能齐全、设施先进的四层及以上标准厂房建设使用。5年来,全省各地申报已建成竣工并投入使用的高标准厂房建筑面积逾3400万平方米。
1995年,苏州工业园区引入了新加坡企业腾飞集团,借鉴新加坡多层厂房的开发经验,打造了“腾飞新苏工业坊”,当时建设容积率1.25,建筑面积11.61万平方米,为8幢两层厂房,投资强度达3500万元/亩。去年,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的需要,腾飞集团拆除了3幢两层老厂房改建为6幢多层厂房,容积率提高至1.8,地上建筑面积增加了43.5%,达到16.66万平方米,并扩建了地下一层建筑2万平方米,通过土地利用转型升级,提高了土地的承载能力。
据了解,国土部门已完成我省工业用地调查工作,通过建立全省工业用地利用现状成果数据库,将对全省工业用地利用状况进行综合效益评价。无锡市以工业用地调查成果数据库为基础,以影像图和数字地理空间框架为底图,搭建了全市域产业用地绩效管理平台。常州、无锡等市结合地方实际,将工业用地调查成果作为基础数据支撑,应用于“以地控税、以税节地”工作。
节约集约,意识仍待增强
2016年,全省建设用地地均GDP产出近22万元/亩,较上年增长6.79%;单位GDP建设用地占用面积约455亩/亿元,较2015年下降6.36%。
记者在采访中发现,随着节约集约用地“双提升”行动深入推进,我省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有了显著的提升,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,如:在土地市场竞争程度相对较低的地区,工业用地取得成本较低,企业对土地资源宽打宽用,节约集约用地意识不足;土地供应后,对企业实际投入、产出情况缺少必要的监督考核机制,针对投入产出不达标的企业缺乏必要的制约机制,对于低效用地也缺少有效处罚手段。
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李侃桢建议,充分发挥税收政策对土地开发利用的调节作用,通过适当调整不同等级土地的保有成本,倒逼企业高效利用土地资源,引导企业科学布局用地区域,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。在国家层面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,建立健全低效用地再开发激励约束机制,充分调动土地权利人和社会各方参与低效用地再开发的积极性,有序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。同时,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主体责任,完善工业用地供后监管机制,加强政府对企业用地投入、产出效益的跟踪监测,建立多部门共同参与的综合评估考核机制,促使企业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意识,主动防范土地闲置和低效利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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